广大居民群众:按照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全市居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我市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提前2天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必须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办理登记时段前来办理登记,不按时前来办理登记的视为取消登记业务。二、自外地(禹城市境外)前来登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持健康码有序扫码进入办证大厅,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三、为减少人员聚集,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过程中,禁止亲友及其他人员进入婚姻登记中心(当事人为老人、残疾人的可带1至2名陪同人员)。四、预约-(结婚室)-(离婚室)禹城市婚姻登记中心年4月29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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