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所有居民小区(村庄)实施封闭管理的通告
高新区,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全体市民朋友: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切断传播途径,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市所有居民小区、村庄(社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排查摸底必须全面到位。各镇街、派出所、社区要组织对所有居民(租房户)进行严密排查登记,每个小区、村居对所有居民、租户建立台账信息,对是否外出信息轨迹等全面掌握,做到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二、居民小区必须封闭管理。每个小区、村居原则上只保留一个人员和车辆进出口(含地下车位),设置门岗检查点,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三无小区”由共驻共建单位和社区组织人员封闭管理,确保出入有人值守。在封闭管理期间,如果发生应急突发事件时,要确保能及时疏散人员和道路畅通。
三、人员进出必须严格控制。严格限制居民外出,每两天允许一名家庭成员出入购买生活物资。居民不串门、不聚集、不外出。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城乡公共服务需要的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证明,方可进入小区(必须在门岗保留存根备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用人单位要加强职工管理,职工上下班“两点一线”,中途不随意停留、聚集。
四、经营场所必须全面关闭。除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商超以外,培训机构、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文旅景点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饭店禁止堂食。对参加聚餐、打牌、集会等聚集活动人员,将从重从严处理。
五、重点人员必须管控到位。应集中隔离人员必须按规定隔离,封控区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做到足不出户,责任镇街、共驻共建单位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六、出现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七、物资供应必须保障到位。各商超要保障正常物资供应。居家隔离人员或集中隔离人员直接抚养(赡养)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属,社区要组建专门服务队伍,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正常基本生活。
八、防疫宣传必须入脑入心。各小区、村居要设置防控知识宣传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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