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1176人禹城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

根据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年岗位计划的通知》(德公岗〔〕1号)、《关于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的通知》(德公岗〔〕2号)、德州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号)、《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上岗工作,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一、岗位名称城镇公益性岗位:档案管理岗、公益性岗位管理岗、就失业登记管理岗、科室协理岗、零工市场综合管理岗、培训管理岗、日常管理岗、社保卡服务岗、图书馆管理岗、网格员、文化管理岗、扬尘巡查岗、综合管理岗、社区矫正专岗乡村公益性岗位:“红色速递”岗、“四好公路”养护岗、保洁岗、村级事物协理岗、乡村网格员岗二、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职责见附件1和附件2三、岗位分布本次开发19个岗位,共计人,具体岗位分布见附件1和附件2。四、安置人员范围(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法人、股东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单位就业的失业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5、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失业人员;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离最近一次解除劳动合同和中断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三)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不得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六类人员纳入安置对象范围。五、补贴待遇(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元/月(包含个人保险部分),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二)乡村公益性岗位:“红色速递”岗:元/月/人“四好公路”养护岗:元/月/人保洁岗:元/月/人乡村网格员岗:元/月/人村级事物协理岗(原村级综合服务岗):元/月/人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六、选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年9月6日至9月8日,岗位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地址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还需携带家庭成员证件)等相关证件到各单位报名,填写相应表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七、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人员聘用资格。监督-7298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9月6日附件1:禹城市年第三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发布情况表附件2:禹城市年第三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发布名单附件3:禹城市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禹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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