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关于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单位的疫情防控通

为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坚决守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底线和食品安全底线,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现将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主体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单位要认真执行进口冷链食品预约入仓、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注册并使用“山东冷链”系统;落实“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人专柜销售)及“亮码销售”管理;对进口冷链食品全面消毒、定期检测。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购进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单位必须认真查验、留存货物《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XX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以下称“冷链三证”),不得销售、采购、贮存没有“冷链三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做好人员防护。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单位从业人员工作时要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有条件的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配备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等,提醒消费者挑选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

四、落实法律责任。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注册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实行“三专管理”、不亮码销售等“八不”行为,私自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更换为国产包装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依法查处,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01月26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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