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关于寻找风险人群的公告
年4月29日,我市密接人员刘某云在隔离点核酸检测阳性,临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在禹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据刘某云自述和初步流调,
4月20日18:30左右,独自一人骑电动车到剪子巷雅姿内衣店购物,停留约20分钟,19:17付款后离开。之后到东方大厦附近的蜜雪冰城购买冰激凌和饮料,19:23付款。随后到旁边的家和馅饼店就餐,19:29付款,停留约半小时后回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4月21日居家未外出。
4月22日19:30左右,与丈夫金某驾驶货车前往其婆婆家(商贸港小区D区)家中用晚餐。20:45左右到龙泽国际吉百乐超市购物,停留约15分钟,21:01付款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4月23日10:30,骑电动车到商贸港“居然之家”朋友店内帮忙,在店内逗留至13:40离开。13:55在贵顺包子买包子,14:04在商贸港陈亮麻辣烫付款就餐,大约20多分钟后离开。20:00左右步行到大禹学院对面啵啵鱼鸡公煲就餐,21:07付款后离开。
4月24日18:30,刘某云与丈夫共同前往剪子巷内雅姿内衣店购物,19:11付款离开。
4月25日14:30分在汇桥凤凰城国际小区内进行核酸采样,17:25分到楼下打水,并到9号楼车库去取快递,全程佩戴口罩。
4月26日在汇桥凤凰城国际小区内采购蔬菜、油条,17:17付款。
4月27日到13:34到达客运中心对过“天天鲜”蔬菜超市购物,13:41付款后离开。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刘某云有过近距离接触者,请立即联系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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