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实干架起和谐乡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宋海南禹城报道

时间追溯到年10月,司法部网站公布《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公示公告》,德州禹城市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莒镇人民调委会”)赫然在列,这一殊荣的背后是莒镇人民调委会几十年如一日奔走在田间地头、深入到乡村邻里,用辛勤汗水、以实干担当赢来的。自人民调委会成立以来,莒镇多年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莒镇人民调委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为了全镇人民化解矛盾的主心骨,架起了和谐乡村的“连心桥”。

30年前,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闹矛盾日益突现,为了化解农村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宅基地使用、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年10月,莒镇乡人民政府依托司法所联合信访、民政、土管等部门成立了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30年来,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起,避免群体性械斗事件88起,防止民转刑21起,疏导化解越级上访33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万元,调解成功率99%以上,多年来,莒镇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禹城市莒镇小纸坊村村民李某,自家拥有80多亩地,同村鱼池承包商王某几年前在李某的地头栽种了一圈杨树,早些年还是树苗时,两家相安无事,随着杨树日渐粗壮,树冠日益稠密,一年四季,李某家的庄稼都会被树木挡住阳光,直接造成了他家20多亩地减产欠收,李某想要王某赔偿损失,但不成想王某也拿出了年签订的承包合同,以示自己种树的合理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执不下,便“闹”到了莒镇人民调委会。

莒镇人民调委会的调解员获悉情况后,耐心疏导,准确地找出了双方的矛盾点,在调解员不断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在在协议上签了字,鱼池承包商王某同意以每亩地元补偿李某的损失。调解结束后,两位朴实的农民在调解室里不断向调解员们表示感谢。

近年来,随着殡葬制度的改革,公益性公墓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禹城市莒镇白庄村是镇上做试点的一个村,起初,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辛长印与村民探讨此事时,遭到了很大的阻力,村民们的观念扭转不过来,大多数不愿意迁坟动坟,辛长印只好寻求莒镇调委会的帮助。

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段小龙作为土生土长的莒镇人,他非常理解村民的心情,但长远看,公益性公墓更加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也符合现在的政策。“当时,为了让村民了解公墓的利处,我经常挨家挨户上门给大家做思想工作,在我的努力下,村民的思想渐渐地有了转变,慢慢接受了这件事。”段小龙说。

这些小案例仅是莒镇人民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的一个个缩影,经过多年探索,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主任段小龙的带领下,创造性地总结出“稳控情绪”“摸清案情”“寻求突破”“解开心结”“达成协议”的“五步工作法”。

靠着实实在在地工作,莒镇人民调委会将工作做到了实处,今年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德州市唯一。

见证了无数次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的莒镇人民调委会架起了和谐乡村的“连心桥”,成为了当地乡村治理的模范性单位,为“平安山东”建设贡献了来自莒镇的力量。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ls/353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