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老公离婚,他太让我寒心了。”7月15日,32岁的小赵找到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旗下的律来帮法律诊所“坐诊”法律专家潘月律师寻求帮助,她说:“我想抚养孩子,可他抚养孩子的态度也很坚决。”
据悉,小赵与丈夫于年结婚,儿子已经11岁了。前两年,小赵的公公生病住院,小赵跑前跑后,出钱出力,悉心照顾。春节前,小赵的医院,花费很多,可丈夫既没拿钱,也没在病床前照顾。前后对比,彼此对比,小赵感到很寒心,一气之下和丈夫提出了离婚。夫妻俩商量协议离婚,房产、车辆都好说,可在孩子抚养权上互不相让。
“你们有其他大的矛盾冲突么?”“大的矛盾冲突倒是没有,就是有时候会争吵。”潘月律师引导小赵进一步把问题说清说透。经过进一步沟通了解发现,小赵夫妻婚后在城区购置了楼房,丈夫购置了大货车,常年跑运输,小赵则一直在北京务工,双方财务独立,孩子由小赵的母亲照看。双方矛盾系因小赵父亲生病,丈夫未尽出钱、照看义务而起,夫妻双方感情虽说不上多么深厚,但也并无实质性的矛盾冲突,尚未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地步,只是一时生气而提出离婚。同时,夫妻二人的儿子还小,双方都对儿子很在意,如果双方离婚,必然对孩子成长造成很大影响。
听了小赵的诉说,潘月律师首先从法律角度讲解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协议离婚的内容、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规定。随后,潘月律师、司法所负责同志与专职调解员轮番展开了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多个角度对小赵进行劝解:虽说女婿对岳父生病可以出钱、照顾,但并无法律意义上的赡养权;夫妻共同生活,难免产生矛盾,双方要彼此多沟通、多包容、多理解,共同维持良好的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孩子成长需要一个稳定和睦的家庭环境,双方一旦离婚,将对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要珍惜彼此的缘分,充分考虑孩子的成长和未来,轻易离婚是对自己、对家庭、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经过“情与法”的双重引导、苦口婆心的耐心劝导,小赵的心结打开了,眉头舒展了。“听了你们的劝解,我明白了,谢谢你们。放心吧,我会妥善处理好我们夫妻关系,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临离开的时候,小赵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