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大禹实验学校初三复课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必须是禹城市户籍或学籍在禹城的考生;
2、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总分最低控制线为.5分。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于年8月9日-12日,持中考准考证、成绩截图及户口簿到学校招生办报名交费。
二、奖励措施
1、在年中考中,取得禹城市中考状元,则奖励5万元,第2名奖励3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
2、在年中考中,考取禹城一中且成绩在禹城市前名,奖励元;考取禹城一中,奖励元;考取禹城综合高中(三中)奖励元。
三、收费标准
6门选修科目:3C3D及以上
4科总分:
.5分(含)以上:一年培养费元;
分(含)以下,以.5分为标准:
.5分-分:一年培养费元,每差1分另交50元
.5分-分:一年培养费元,每差1分另交元
.5分-分:一年培养费元,每差1分另交元
.5分-分:一年培养费元,每差1分另交元
.5分-分:一年培养费元,每差1分另交元
注:1、如需住校,一年食宿费元;
2、大禹实验学校年应届毕业生,在今年中考原始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计算;
3、6门选修科目:以3C3D为标准,多1个D则多交0元,多1个E则多交元。
禹城市大禹实验学校招生办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