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期时,商人是怎样经商的晋商又为何会

中科助力健康中国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80130/6032484.html

引言

近代口岸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环境的变革,华北与蒙古高原的商业和金融,在从业人员和组织结构、经营内容和营销方式等方面,均随之发生了相应的调适。从而顺应了该区域由传统内向型经济向现代外向型经济的历史转变,促进了区域开发和对外贸易的繁荣。

清朝中期的商人构成

从基本经济部门划分的角度来看,商业是以贩运货物作为主要经营内容的产业。它作为生产和消费之间不可或缺的经济环节,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循环中起到了重要的连接作用。传统金融业作为商业的辅助产业,主要承担货币资金的流通和运作,为以货币为一般等价物和交换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提供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的职能,保障商业经营的正常开展。

商人是商业活动的能动主体,商业的发展与变化同其从业人员的构成及其经营内容,自然有着密切的关联。资料显示,和清代前中期相比,清末民间的华北商人群体,在从业人员的结构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清代前中期的华北商人,从业类型和社会角色各异。从其营业的行为方式上,可以分为行商和坐贾两种。行商们整天风尘仆仆,居无定所,主要从事各地之间货物的远距离运销;而坐贾则长期固定在一个地点营业,通过开设门市和店铺,批发或零售当地土产和行商贩运来的外地货物。行商和坐贾内部,又可以根据资金数量的多寡和经营规模的大小,再分成大、中、小不同层级。当然,这些区分并非一成不变的,各类商人之间的混杂和转化现象经常发生。

从与政府关系的疏密程度上,清代前中期的华北商人,又有官商与民商的区别。官商的人数虽然不多,但是在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都为官府所掌控的清代前中期,同政府官员交往密切,可以增加官商之间的信任度,形成政商联姻和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获取普通商人所没有的行业经营特权和垄断性暴利。这些人攀龙附凤,地位显赫,因而也被称为红顶商人。

操纵张家口贸易的晋商“八大家”——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龙,他们以盐商起家,均与官府关系甚笃,“承召入都,宴便殿,蒙赐上方服僎”,他们及其后代,均获赐太仆寺卿道台、翰林院编修、候选员外郎、布政司参政、布政司理问、州同、千总、守备等职,上通朝廷,下联市廛。这些官商不仅籍隶内务府,赐产于张家口,而且还得以垄断了为内务府采办蒙古皮货、贩运日本洋铜等大宗专项贸易,获利甚为丰厚。

垄断长芦盐运的天津大盐商,也带有官商的色彩。他们为了长期垄断盐务,不惜大量贿赂和取悦官府,通过捐修城墙、兴办教育和慈善事业、报效军需,甚至直接巴结皇帝,不但捐造御舟皇船和行官,供应其游乐所需,而且还把皇帝接到家里。乾隆皇帝六下江南,四次都驻跸天津大盐商查日乾修建的水西庄。作为回报,皇帝便对盐商“时邀眷顾,或召对,或赐宴,赏赉渥厚,拟于大僚”;以至“缓征长芦盐商带征银两”或“缓征积欠盐课”,使盐商们从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巨大利益。

没有这么明显官方色彩的绝大部分商人,就是人多类杂的普通民间商人。这些人尽管自古就有,然而在清代前期却有了新的变化,即除了在本乡本土小本经营的当地商人之外,更有为数众多的外地客商。并且,这些背井离乡的后者,由于没有官府的庇护,只好以乡土亲缘为纽带、以相亲相助为宗旨、以会馆为联络议事场所,组建一种松散的地域共同体,维护必要的行业规则和相对利润。

清代前中期的地域商帮有很多,著名的有山西商帮、徽州商帮、陕西商帮、山东商帮、福建商帮、洞庭商帮、广东商帮(广府、客家、潮汕)、江右商帮、龙游商帮、宁波商帮,即所谓“十大商帮”。其中,又以北方的晋商、中部的徽商、南方的潮商影响为最大。当然,这只是笼统的说法,因为大的商帮内部,又有更多小的地域商帮的划分。如晋商内部又再细分为榆次帮、平遥帮、介休帮、太谷帮、平阳帮、潞安帮、忻州帮、代州帮等。

清代各地商帮的兴起和发展,既与当时商品经济的繁荣有关,更与各地的民生民风密不可分。以晋商的兴起为例,既基于三晋大地丰富的物产,更根植于当地极端浓厚的经商氛围。“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谋入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

安介生推断,“在清代山西省商业较发达,县里出外经商谋生人员应占总人口的1/8左右,若与较为贫瘠的县相平均,出外经商谋生人口应占全省总人口的1/10,应该是较为妥当的”;“按1/10计算,平常年份山西外出经商的人数应在万人左右”,有清一代,应该有多万的山西人出外经商谋生,相当于平常年份山西人口的总和!

其更深层次的历史地理原因,在于山西高原地区气候干旱、土瘠民贫、土地狭窄而人口众多,很多州县,如果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生活难以为继。所以恶劣的农业自然条件,迫使山西人不得不另谋出路,于是把目光转向了外出经商,把经商当作谋生的首选职业,经商的人在山西的地位也是比较高的,从而造就了当地异常重商的社会风尚和享誉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的晋商群体。

民间商帮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国内商品的交流和商业繁荣。山西商人基本上“垄断了对蒙贸易和西北、东北市场”;并伙同陕西商人一起,依托南北大运从事特色商业。山东运河沿线,德州附近的禹城、齐河、恩县、陵县,东昌府(治今山东聊城市)各县,济宁附近的峄县、宁阳等地,都有山陕商人的足迹。他们除经营传的食盐、粮食、丝绸、木材、药材、典当、账局、票号业之外,还从事铁器、煤炭、棉布、茶叶、皮货、烟草、纸张、海味、日用杂货的贩运。

在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天津,各个地方各个行业的商人的身影几乎都能看到。其中,主要为经营商品、货币、交通运输的三类。第一类如盐商、粮商、绸缎商、竹货商、茶商、南纸商、杂货商、皮货商、珠宝商、颜料商、估衣商等;第二类包括本地和外地的船商;第三类包括钱商、票号商、典当商,清前期天津的票号有17家,当铺有30余家。

各地各类商人,为维护商业利益,建造了以地域命名的商人会馆。如北方商人在天津建的山西会馆、济宁会馆、怀庆会馆,南方商人的闽粵会馆、江西会馆、绍兴会馆等。清代的北京,仅可考的各类会馆就有45所。

结语

为了保护和协调异地、同业人员的利益,还建立了不少行业公所,如天津钱号公所、当行公所和芦纲公所等等。开埠通商以后,商人队伍当中的人员构成发生了变化,包括买办商人的出现和传统商人的分化。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405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