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创新推行县镇同权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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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大众日报

“太方便了,在家门口就能拿证,不用再跑县城,而且效率还高。”5月13日,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房寺镇分局为房寺镇个体工商户段春英颁发出分局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拿到证的段春英感慨道。

在家门口就能拿到证,这归功于禹城市积极推进的“县镇同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今年以来,该市不断理顺市镇层级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限下沉下放,围绕中心镇房寺镇的行政管理服务能力,构建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中心镇发展内生动力。

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刚介绍,他们通过前期调研筹备,以市级中心镇房寺镇为试点,统筹推进权限下放、县镇同权,高标准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局房寺镇分局、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设置了企业开办、市场准营、项目建设、惠企服务等综合窗口,刻制镇街审批专用章,采取机构、人员、窗口向中心镇延伸下沉的形式,推动项县级审批权限下沉办理,为审批事项就近办、一次办,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聚焦体制机制创新,强化顶层设计

年,根据省《关于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在房寺镇设立政务服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个工作机构,落实“县镇同权”改革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今年以来,在原有“县镇同权”工作的扎实基础上,禹城市积极贯彻《德州市推进“县镇同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谋划,出台《禹城市推进“县镇同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行政审批服务局房寺分局、政务服务中心房寺分中心三定方案,明确《房寺镇行政审批服务分局办理事项指导目录》《房寺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指导目录》《房寺镇综合执法局高频行政处罚事项指导目录》,快速推动“县镇同权”工作走深走实。

聚焦“县镇同权”核心,配齐配强力量

配强房寺镇人员力量。采取机构、人员、窗口向中心镇延伸下沉的形式,将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及“县镇同权”事项下沉至房寺镇,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设房寺分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配备人员8人。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办理时限与市级同步,高频事项办理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企业群众办理业务既可以到房寺镇行政审批服务分局,也可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理需求。

落实房寺镇赋权扩能。从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等9个部门向房寺镇派驻2-3名执法人员实行常驻办公,由房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并使用。各单位派驻人员与房寺镇原有执法人员在房寺镇综合执法局集中办公,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工作格局,着力破解房寺镇行政执法权限不足、力量不强,执法不规范、执法有盲区等问题。

聚焦任务落实落地,强化组织保障

为推进改革试点,该市专门成立“县镇同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

强化审管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同权事项审批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房寺镇行政审批服务分局办理同权事项后,及时将审批信息推送市级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特殊事项可向市委、市政府和德州对口部门推送。市级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房寺镇行政审批服务分局反馈监管信息,实现审管无缝衔接。

推进编制资源适当倾斜。在编制员额和用编进人计划上向房寺镇适当倾斜。市直部门派驻执法人员实行轮换制度,轮换期限为2年。下沉人员接受房寺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年度考核奖金方面参照房寺镇在编人员同等标准发放。下沉人员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时,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下沉人员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加强督查督导促进落实。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房寺镇及各责任部门“县镇同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跟踪、调度和督查,对于未按要求落实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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