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担当作为,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现将2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反映梁家镇齐刘村党支部书记齐永升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年3月,有匿名反映梁家镇齐刘村党支部书记齐永升违规出售村集体土地、侵占村集体承包费的问题。经查,年11月,齐永升在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后,对村废弃鱼塘、闲散地按照程序进行承包,获得承包费元。该承包费全部按照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村账镇管”原则,存入村集体账户,并在梁家镇经管站报账。目前,该资金仍在村集体账户。未发现齐永升违规出售村集体土地、侵占村集体承包费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禹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王光辉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年7月,有匿名举报反映禹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王光辉违规发放训练补贴、收受队员钱财的问题。经查,禹城市特巡警大队训练补贴根据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特警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要求,于年7月至年2月发放,发放人员根据各中队参训人数确定。禹城市公安局财务室将该补贴发放至特巡警大队,参训人员签字后,由特巡警大队负责发放。未发现王光辉同志存在违规发放训练补贴、收取队员钱财的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不实,予以澄清。
以上澄清的2起不实信访举报,有的是举报人不了解情况对党员干部正常履职的质疑,有的是举报人妄加猜测的乱告。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举报监督本质,干扰了正风反腐有序开展,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必须予以澄清。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奋力打造创新开放新高地,今年又是重点工作攻坚之年。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改革者、实干者,在扬帆“徒骇河时代”的征程上,弘扬“创新、实干、为民、奉献”的大禹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一心为公、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既要严管约束好干部,又要激励爱护好干部,为他们干事担当撑腰鼓劲。禹城市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坚持激浊扬清,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为干事创业、廉洁奉公的干部加油鼓劲,凝聚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禹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