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11月2日至4日,禹城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涉企执法监督“回头看”活动。
根据《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禹城市司法局在前期各行政执法部门备案的重大执法案件中随机抽取了市应急、生态环境、交通、人社等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深入到龙力生物公司、冠樱食品公司、华泉科技公司、龙顺运输公司等企业,通过调阅卷宗、实地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市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执法监督。经回访,我市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能够按照行政执法检查规范的要求文明执法、亮证执法,不存在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扰企等情况。监督过程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向被调查企业发放了《涉企执法企业回访表》,将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记录整合,同时填写了《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问卷》,请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评议,统一反馈给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自《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备案涉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97起,涉及金额万余元。此次涉企执法监督“回头看”活动,是禹城市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落实《禹城市涉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的重要手段。下一步,禹城市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涉企执法监督“回头看”活动,为我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