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梁书记吗?我们是禹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我们收到江苏省*县人民法院发来的对你村村民渠**的调查评估委托函,想跟你确定一下入村调查时间,你看什么时候方便?”“同志,我们村没有你说的这个人,你们是不是弄错了。”“不会吧,调查函上确实写明是渠某某,户籍地是你们村。”“可我们村的确没有这个人。”“那我们再确定一下吧,因调查函上没有提供被调查人联系方式,我们跟委托机关确定准了再入村调查吧。”通话结束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委托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委托机关经核实后确认提供的被调查人姓名错误,表示会尽快邮寄新的委托函并希望工作人员能先行调查。为使案件审理正常进行,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第二天便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委托机关。这是社区矫正中心调查评估工作的一个缩影。禹城市社区矫正中心本着对人民负责,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精神,主动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践行司法便民宗旨,通过实地走访村(居)负责人、周围群众,详细了解被调查人的现实表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严格、细致、依法出具评估意见。截止年5月,共完成调查评估60起,纠正姓名、居住地等信息错误委托函6件,走访群众余人,有力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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