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禹城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对法治禹城的创建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一是持续深化推进三项制度,力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禹城市司法局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立足于通过执法文书展现执法各个环节、再现执法全过程的基础上,各部门加大音像记录设备的采购力度,目前各部门共配执法记录仪备音像记录设备余台,实现了全过程、不间断记录执法过程。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新机制,事后公开更透明。各执法单位全部明确并建立专兼职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全市专兼职从事法制审核人员达到50余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制定了《禹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和《禹城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禹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禹城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禹城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规定》等9个配套文件基础上,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情况,纠正违法执法行为,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全面开展。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行,我市推行“三项制度”经验做法被《德州晚报》大篇幅宣传报道,被总结为“三项制度”教科书式推行的“禹城经验”。二是创新执法监督模式,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创新推行“红黄蓝”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在对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程度的不同分别下发“红黄蓝”三色《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进行分级监督管理。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1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箱每周开箱一次,有专人负责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有效借助群众力量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执法方式。组建德州市第一家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8支综合执法队伍。在全省率先创建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模式,依法委托下放县级行政执法权限项。全力打造党委(政府)领导、依法治市办组织、执法部门联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统筹执法资源,畅通联合渠道,形成执法合力。四是以“评查+检查”为抓手,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每年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近三年对市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办结的余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案卷评查。针对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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