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表彰禹城一人上榜

大禹城市的新闻故事关于年度全省改革试点成果、改革品牌、改革尖兵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省改革试点成果、改革品牌、改革尖兵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单位推荐和评选审核,确定了年度全省改革试点成果、改革品牌、改革尖兵拟表彰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不含节假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委改革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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