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人文禹城

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推动条例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忠祥的带领下,对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

9月2日,赵忠祥一行来到新湖公园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志勇现场汇报,察看了城市管家志愿服务驿站。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细化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法,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做到专项重点整治和常态化依法管理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公共场所养犬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使我市养犬管理水平有实质性地提高,不断提升群众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志愿者分发传单

当日,城市管家志愿服务队沿着新湖公园步行道,向市民普及文明养犬相关知识。现场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告知养犬登记办理流程,呼吁广大爱犬、养犬人士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定期为爱犬注射疫苗和体检;外出遛狗使用牵引绳、避免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并妥善处置等相关常识,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文明养犬的重视程度,规范市民群众养犬行为,积极引导市民形成“文明养犬,齐心创城”的良好风尚。

据了解,自《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以来,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贯彻,第一时间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确定养犬管理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及具体措施,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引导市民树立遵守条例规定,文明守法养犬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进门店、进街道、进公园“文明养犬三进宣传”活动,印发《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宣传材料余份,同公安部门积极对接,加强联动,组织综合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多次开展联合夜查行动,以城市主干道、景区公园为重点,对违规养犬、溜犬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整治。截止目前,依法整改违规养犬溜犬行为余起,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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