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0日12时,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外地协查函,有两名密切接触人员在禹城市,现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现将密接人员在禹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9日
17:16-19:16,在十里望回族镇彩虹城东苑小区5号楼2单元乘坐大电梯。
17:18-19:18,在十里望回族镇彩虹城东苑小区5号楼2单元乘坐小电梯。
19:36,医院急诊科留观室。
20:39,在房寺镇天恩超市购物。
21:15,医院南门口对面文娟水饺店内购买水饺,医院急诊科留观室。
10月10日
6:03,医院北门外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随后返回急诊科。
7:55,前往皮肤科专家2室就诊。
8:10-8:48,医院化验室。
8:57-9:21,在呼吸内科、心内科就诊。
9:25-9:31,在进入综合住院楼办理住院。
9:40-9:55,在呼吸内科病房。
9:57,在急诊留观室。
10:00-10:32,呼吸内科病房。
密接人员在门诊楼、病房楼上下均乘坐电梯。请在上述时间、地点可能与密接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故意隐瞒相关接触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同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倡导非必要不出行,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