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我市年4月空气环境质量情况和1-4月份各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4月份空气环境质量情况
细颗粒物(PM2.5)
4月份,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平均浓度改善8.0%。最好的是齐河县,为30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40微克/立方米。13个县(市、区)中,11个同比改善,1个同比持平,1个同比恶化。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改善22.5%;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德城区,恶化2.8%。
可吸入颗粒物(PM10)
4月份,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77.3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平均浓度改善3.6%。最好的是宁津县,为73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禹城市,为82微克/立方米。13个县(市、区)中,8个同比改善,1个同比持平,4个同比恶化。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齐河县,改善14.8%;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乐陵市,恶化2.8%。二氧化硫(SO2)4月份,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平均浓度改善3.3%。最好的是经济技术开发区,为8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夏津县,为18微克/立方米。13个县(市、区)中7个同比改善,3个同比持平,3个同比恶化。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临邑县,改善33.3%;同比恶化幅度最大的是宁津县,恶化62.5%。二氧化氮(NO2)4月份,全市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1.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平均浓度改善20.3%。最好的是德城区、陵城区,为19微克/立方米;最差的是齐河县,为25微克/立方米。13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齐河县,改善32.4%;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平原县,改善8.3%。1-4月份各县(市、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1-4月份,13个县(市、区)中水质指数平均值为5.86,其中最好的是德城区5.11。与去年同期相比,12个县(市、区)改善、1个县(市、区)恶化。其中德城区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43.60%,临邑县同比恶化幅度最大,为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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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环境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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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航终审
朱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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