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禹城市疫情防控形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定于4月28日下午在全市指定范围内有序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特此公告。
一、核酸检测时间及人员范围
4月28日(星期四)15:00开始
高新区、市中街道、十里望回族镇辖区内所有人员。
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按照所在高新区、镇街、社区及共驻共建单位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采样前半小时,不要喝水及饮料,不要吸烟、饮酒,不要咀嚼口香糖。
3、采样期间,请严格执行等待时“1.5米线”、采样时“3米线”,正确佩戴口罩,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立即离开核酸采样现场。
4、做好个人连续三天采样三次的时间安排,每次间隔24小时。
5、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医务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共驻共建单位)对接。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各级各单位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