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回应合村并居做到五个坚持,不

在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厅长李琥对山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作了介绍。他说,目前,我省将县域村庄大体分四类。1、集聚提升类,主要是现有规模大的中心村;2、城郊融合类,主要是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3、特色保护类,主要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4、搬迁撤并类,主要是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做分类。

据了解,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中央农办等5部门下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年年底完成村庄分类工作,年年底完成村庄布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遵循乡村振兴规律,统筹考虑山东的自然地理禀赋,针对平原、丘陵、山区的不同情况,根据村庄特点和实际,体现乡村山水格局和自然脉络,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塑造乡村风貌特色,避免千村一面。”李琥介绍说,山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注重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规划先行、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稳妥推进、坚持效果导向。

山东农村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密度高。全省行政村数量6.95万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平均人口人,在全国居倒数第二。随着山东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城市聚集,导致农村空心村多、老人和留守儿童多,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越来越迫切。空间布局分散,导致了配套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成本高,不经济,需要全域考虑,优化布局。

据了解,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我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安置区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关键环节,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尊重民意,落实民意。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我们坚持稳妥推进。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比如,去年以来全省批复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个,涉及村庄个。”李琥介绍说,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我省着力解决农村社区的生活居住、交通通讯、供水供电、就学就医、卫生改厕、垃圾处理等问题,努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配置城乡用地结构布局,耕地不能减少。复垦新增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连片流转用于发展蔬菜大棚、水果苗木基地等现代农业,将预留用地发展适合农村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生态旅游业,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带动农业农村发展。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介绍,目前看,山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医疗、教育、养老、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较多,客观制约着农村发展,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要补上这些短板,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在一些村庄“小、散、远”问题突出的地区,在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群众主体、依法依规、稳妥有序”的前提下,适当布局建设一部分农村社区是必要的。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要求,对基层的创新创造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产生的偏差和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把好事办好。

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有记者还提问山东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中,是否有运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情况,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表示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首先,国家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目的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耕地资源、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并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其次,对土地增减挂钩收益的使用管理,国家有严格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47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的收益,严格执行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统筹支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支出。

第三,目前我省一些地方结合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社区规划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需要承担大量的水电气暖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即使在平原地区,项目出地率较高,土地增减挂钩取得的收益,也难以完全覆盖项目成本,地方政府还需要再投入一部分资金,不可能增加财政收入。

“比如,我省禹城市,年以来一次规划、滚动开工28个农村社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预计实现土地增减挂钩收益16亿元,投资缺口部分2亿元主要通过政府投资来弥补。”刘兴云介绍说,我省将切实加强对相关土地收益使用情况的监管,一旦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并严肃问责,确保土地收益“来自农村、用于农村”。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三农”投入保持稳定增长,从财政决算反映的农林水支出数据看,年全省农林水支出亿元,比上年增长4.6%,占当年总支出的比重为9.88%;年全省农林水支出亿元,增长7.6%,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0%。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在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的同时,激励县乡加快发展,上下共同努力,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来源:网信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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