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对禹城市、平原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告
为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对禹城市、平原县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立禹城市禹兴街道,将禹城市市中街道所辖的站南社区等85个村(社区)划归禹兴街道管辖。禹兴街道办事处机关驻禹城市骇河街号。
二、撤销禹城市李屯乡,将原李屯乡行政区域并入禹城市莒镇。
三、撤销平原县坊子乡,将平原县龙门街道所辖的王通村等29个村与原坊子乡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德原街道。德原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平原县桃园北大道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
年8月3日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贺莹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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