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回乡创业从事绿毛龟养殖、到被诈骗、获刑,山东滕州的王先生这几年可谓一波三折。
回乡创业后,王先生打算养殖出售绿毛龟。这是一种背上生着绿藻的淡水龟,多见于长江中下游。王先生认为,这种动物在北方不常见,其中或许存在商机。
不料,他因在网上购买并养殖赫尔曼陆龟,触犯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刑3年,罚款4万元。直到最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他的案件才迎来了转机。
王先生辩护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佳德表示,依照新的司法解释,王先生的行为将不再作为犯罪处理。因此,他申请对王先生变更强制措施,并获得准许。
4月8日下午,禹城市法院通知家属,王先生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家属不日便可前往德州看守所接其回家。
因网购30只赫尔曼陆龟被起诉,一审获刑三年其亲戚张先生告诉九派新闻,王先生打小就非常喜爱动物,年轻时在广东打工,空闲下来经常去当地花鸟市场逛一逛。
据其介绍,王先生创业的时候已经年逾四十,一个人坚持回乡创业,虽然只有小学学历,但他肯钻研,利用家里的一个老旧的台式电脑,学习如何养殖乌龟。虽然家里一开始并不看好他,但乌龟养殖场也逐渐办起来,经营顺利时一年能营利二十多万。
在短视频走红后,他还买来了灯光设备,以直播带货的形式售卖绿毛龟,生意做得十分不错,一家人的生活基本上靠他在养殖场的营收。
王先生的妻子表示,年,丈夫因在网上购买赫尔曼陆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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