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创新赋能稳

本文转自:德州日报

新购住房发放补贴、建立线上房产超市、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缓交综合配套费……今年以来,我市坚守“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创新举措,推动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1至6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位列全省第五。

聚焦供给端精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今年市里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极大减轻了我们的资金压力。”8月6日,东海集团财务经理王彩霞介绍,该集团享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降低7%的政策,仅此一项,今年的国风上院、贵和府、紫云台等3个项目就减少多万元的支出。“5月21日政策出台,我们递交申请后,5月28日资金就拨付到位,我们对今后发展充满信心。”

1至6月,我市累计为中心城区栋楼房拨付释放监管资金19.3亿元。

今年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先后到陵城、禹城、齐河、庆云等县市区调研,定期到中心城区售楼中心督导,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需求,倾听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推动出台多项利好政策,全力促进行业回暖。

——精准释放监管资金。制定《关于促进德州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年底前,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楼栋)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时,资金监管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一定比例,额度为全省最低。对诚信等级高、经营状态好的开发企业,可凭非监管银行出具的保函抵顶监管资金上限为50%的额度;对取得AA信用等级以上的开发企业可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5至7个百分点。同时,将预售资金审批节点由4个调整为6个,拨付资金更加快捷高效。

——缓交综合配套费用。印发《关于推进落实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缓交综合配套费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年底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企业可以缓交配套费半年,为全省首次推出。

——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规定。下发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德州市助企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新购住房取得产权证书满2年才能交易的规定不再执行。

多项利好政策的加持,提振了房地产业发展信心。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房网签成交量回升,商品房销售均价基本保持稳定。

聚焦需求端新举措激发消费活力

8月6日,登录市住建局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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