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邮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恢复快递业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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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同时加快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推动快递业复工复产,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在前期组织部分快递企业恢复营运试点的基础上,现就全面恢复禹城市快递企业及经营场所的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恢复营业时间

自年3月29日零时起,恢复禹城市快递企业及经营场所生产经营。

二、快递公司运营规定

1、落实主体责任。邮政快递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储备充足疫情防控物资。经营单位要根据企业规模和员工数量结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备配齐口罩、手套、消毒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等防控物资,防疫物资要满足一个月以上的使用量。

3、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文件要求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有序进行复产复工。

三、收件人注意事项

收件人与送件人收寄、签收快递过程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尽量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空旷地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后拆解,对内容物一并进行消毒处理,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四、实行报备制度

邮政快递业恢复运营前要向市邮政管理局报备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经营。

五、强化督导检查

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对恢复运营的快递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对于不按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

禹城邮政管理局

年3月29日

编辑:孙童

审核:崔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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