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8日禹城市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市一名密接人员张某在禹活动轨迹如下:经本人自述,4月6日17:30左右在禹城市老鲁银西顺达加油站加油,19:00-20:00左右在瑜琳街黄焖鸡米饭用餐,23:00医院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返回家后未再外出。4月7日18:00左右在禹兴街道王庄街都阳文阁小蚂蚁快递邮寄快递,返回家后未再外出。4月8日10:00医院做核酸检测。4月9日16:37在禹城市实验小学旁龙韵男士理发店美发,返回家后未再出门。4月10日-16日居家健康监测。4月17日18:00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未再外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有过近距离接触者,请立即联系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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