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年)》主要内容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德州市域行政范围,包括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陵城区、乐陵市、禹城市、平原县、武城县、宁津县、临邑县、夏津县、齐河县、庆云县,规划总面积约平方公里。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年,远期规划期限为—年。三、规划的主要目的规划以优质教育均衡为引领,力争达到三个“有效破解”,实现教育资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和条件均衡。一是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主要是通过优先建设普惠性(公办)幼儿园、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政策、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现有闲置资源改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等五个方式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二是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结合城乡发展趋势,兼顾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通过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乡村学校整合,实现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主要是通过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增加高中阶段学位,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四、布局方案1、综合目标到年各类优质教育资源空间分布和容量配置更趋均衡合理,办学条件大幅改善。2、规划主要内容规划以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发展政策为宏观指导,以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类规划建设规范与标准为依据,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控规确定的用地布局、人口密度、人口分布、学龄人口数量及发展趋势,综合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对德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进行空间落实。(1)确定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2)分析德州市域规划建设发展状况,明确各区域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建设发展思路与规划技术路线。(3)对规划范围内中小学及幼儿园现状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规划期内对现有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规划实施建议(按保留、撤并、迁移、扩建等规划建设方式进行分类)。(4)对德州市域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规划布局,并依据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明确规划期末各学校的建设等级、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坐标位置等具体要求。(5)明确近期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规划目标、数量、规模及布点等内容。(6)提出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建议。3、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人及以上,不足人的居民住宅区,必须配建幼儿园;规划建设人及以上,不足2万人的居民住宅区,必须规划配建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2万人及以上居民住宅区,必须规划配建幼儿园、小学、初中。规划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数量、规模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按年出生率15‰进行测算)。规划建设配套教育设施,要符合省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标准。其中,幼儿园不宜超过12个班,小学和初中不超过36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45个班,普通高中不宜超过60个班;幼儿园平均每班不超过30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鼓励开展小班化教学,设置小规模学校。4、布局规划到规划期末,德州市域共规划幼儿园所,个班,可容纳幼儿生数量名;规划小学所,个班,可容纳小学生数量名;规划初中所,个班,可容纳初中生数量名;规划普通高中54所,个班,可容纳普通高中生数量名;规划中等职业学校35所,可容纳中职生数量名。规划图(德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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